保安押運是指保安從業(yè)單位按照服務合同的約定或者單位任務的要求,派出保安員護送物品安全抵達目的地的一種保安服務形式。保安押運是保安服務的重要內容之一,也是確??蛻魡挝回斘锇踩闹匾胧?。2017年7月11日公安部關于印發(fā)《保安守護押運公司管理規(guī)定》(公通字【2017】13號),對公安部2005年7月2日印發(fā)的《保安押運公司管理暫行規(guī)定》,進行了修訂,《保安守護押運公司管理規(guī)定》的印發(fā)與施行,是規(guī)范保安押運服務重要舉措。2018年8月27日,公安部辦公廳印發(fā)了《保安武裝守護押運服務安全操作指南(試行)》,規(guī)范了武裝守護押運服務勤務操作。本文結合《保安服務管理條例》、《專職守護押運人員槍支使用管理條例》、《公安機關實施保安服務管理條例辦法》、《保安守護押運公司管理規(guī)定》、《保安武裝守護押運服務安全操作指南(試行)》,重點論述保安押運服務的管理與實施。
《保安守護押運公司管理規(guī)定》第六條:設立保安守護押運公司,或者保安服務公司增設武裝守護押運服務業(yè)務,應當按照《保安服務管理條例》和《公安機關實施保安服務管理條例辦法》規(guī)定的條件和程序,向公安機關申領保安服務許可證或者申請在已有的保安服務許可證上增注武裝守護押運服務。《保安守護押運公司管理規(guī)定》第七條:保安守護押運公司設立從事守護押運服務的分公司,應當按照《保安服務管理條例》規(guī)定備案。《保安服務管理條例》第八條:保安服務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二)擬任的保安服務公司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管理人員應當具備任職所需的專業(yè)知識和有關業(yè)務工作經驗,無被刑事處罰、勞動教養(yǎng)、收容教育、強制隔離戒毒或者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等不良記錄;(三)有與所提供的保安服務相適應的專業(yè)技術人員,其中法律、行政法規(guī)有資格要求的專業(yè)技術人員,應當取得相應的資格;(五)有健全的組織機構和保安服務管理制度、崗位責任制度、保安員管理制度。《公安機關實施保安服務管理條例辦法》第九條:申請設立保安服務公司,應當向設區(qū)市的公安機關提交下列材料:(一)設立申請書(應當載明擬設立保安服務公司的名稱、住所、注冊資本、股東及出資額、經營范圍等內容);(二)依法設立且具有法定資格的驗資機構出具的100萬元以上注冊資本驗資證明,屬于國有資產的,應當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進行資產評估,并提供有關文件;(三)擬任的保安服務公司法定代表人和總經理、副總經理等主要管理人員的有效身份證件、簡歷,保安師資格證書復印件,5年以上軍隊、公安、安全、審判、檢察、司法行政或者治安保衛(wèi)、保安經營管理工作經驗證明,縣級公安機關開具的無被刑事處罰、勞動教養(yǎng)、收容教育、強制隔離戒毒證明;(四)擬設保安服務公司住所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有效證明文件和提供保安服務所需的有關設備、交通工具等材料;(五)專業(yè)技術人員名單和法律、行政法規(guī)有資格要求的資格證明;(六)組織機構和保安服務管理制度、崗位責任制度、保安員管理制度材料;(七)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fā)的企業(yè)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保安服務管理條例》第十條:從事武裝守護押運服務的保安服務公司,應當符合國務院公安部門對武裝守護押運服務的規(guī)劃、布局要求,具備本條例第八條規(guī)定的條件,并符合下列條件:(二)國有獨資或者國有資本占注冊資本總額的51%以上;(三)有符合《專職守護押運人員槍支使用管理條例》規(guī)定條件的守護押運人員;(四)有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yè)標準的專用運輸車輛以及通信、報警設備。《公安機關實施保安服務管理條例辦法》第十條:申請設立提供武裝守護押運服務的保安服務公司,除向設區(qū)市的公安機關提交本辦法第九條規(guī)定的材料外,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二)出資屬國有獨資或者國有資本占注冊資本總額51%以上的有效證明文件;(三)符合《專職守護押運人員槍支使用管理條例》規(guī)定條件的守護押運人員的材料;(四)符合國家或者行業(yè)標準的專用運輸車輛以及通信、報警設備的材料;(五)保安服務公司申請增設武裝守護押運業(yè)務要求 《保安服務管理條例》第十一條規(guī)定:保安服務公司申請增設武裝守護押運業(yè)務的,無需再次提交證明其符合本條例第八條規(guī)定條件的材料。《公安機關實施保安服務管理條例辦法》 第十條規(guī)定:保安服務公司申請增設武裝守護押運業(yè)務的,無需提交本辦法第九條規(guī)定的材料。 《保安服務管理條例》第十二條:取得保安服務許可證的申請人,憑保安服務許可證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工商登記。取得保安服務許可證后超過6個月未辦理工商登記的,取得的保安服務許可證失效。《公安機關實施保安服務管理條例辦法》第十四條:取得保安服務許可證的申請人應當在辦理工商登記后30個工作日內將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報送核發(fā)保安服務許可證的省級公安機關。
取得保安服務許可證后超過6個月未辦理工商登記的,保安服務許可證失效,發(fā)證公安機關應當收回保安服務許可證。《保安守護押運公司管理規(guī)定》第七條:保安守護押運公司設立從事守護押運服務的分公司,應當按照《保安服務管理條例》規(guī)定備案。《保安守護押運公司管理規(guī)定》第八條:保安守護押運公司跨省、自治區(qū)、直轄市開展經營服務的,應當按照《保安服務管理條例》規(guī)定備案。《保安服務管理條例》第十二條:保安服務公司設立分公司的,應當向分公司所在地設區(qū)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備案。備案應當提供總公司的保安服務許可證和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總公司法定代表人、分公司負責人和保安員的基本情況。《公安機關實施保安服務管理條例辦法》第十五條:保安服務公司設立分公司的,應當自分公司設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向分公司所在地設區(qū)市的公安機關備案,并接受備案地公安機關監(jiān)督管理。備案應當提交下列材料:(一)保安服務許可證、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二)保安服務公司法定代表人、分公司負責人和保安員基本情況;《公安機關實施保安服務管理條例辦法》第十七條:省級公安機關許可設立提供武裝守護押運服務的保安服務公司以及中外合資、中外合作或者外商獨資經營的保安服務公司的,應當報公安部備案。《保安守護押運公司管理規(guī)定》第二條第二款指出:本規(guī)定所稱押運是指保安員依法將特定客戶的財物安全護送到目的地的服務活動。保安押運的對象主要是來源合法、可以移動的財物,特別是貴重物品或危險物品。根據《保安守護押運公司管理規(guī)定》第三條規(guī)定,保安押運的對象包括:1.押運軍工、金融、國家重要倉儲、機要交通系統(tǒng)和大型水利、電力、通訊單位生產、科研、經營服務所需的相關重要物資、文件。2.押運軍工以外客戶單位的大額現(xiàn)金、重要文物、藝術品、有價證券、金銀珠寶等貴重物品。如:貴重金屬、珍貴文物、珍貴野生動物、機密資料、槍支、易燃易爆或劇毒放射性危險物品、價值昂貴的機器設備以及其他物品等。保安押運要根據不同的物品選擇合適的押運工具、押運方式,以確保押運安全。1.按照路途的遠近保安押運可以分為:長途押運和短途押運。2.按照押運過程中是否使用槍支保安押運可分為:武裝押運和非武裝押運。武裝押運是指保安員根據押運服務合同,使用槍支進行的押運。武裝押運一般適用于押運現(xiàn)金、貴重物品或危險物品等。非武裝押運是指保安員不使用槍支而實施的押運。非武裝押運一般適用于普通物品的押運。3.按照押運過程中采用交通工具的不同保安押運可分為:汽車押運、火車押運、船舶押運、空中押運等形式。4.按照押運物品的性質、種類,保安押運可分為:現(xiàn)鈔(有價證券)押運、貴重物品押運、危險物品押運和其他物品押運等。1.保安服務公司對押運目標、押運裝備及押運保安員要采取保險措施,押運服務的運載、護衛(wèi)工具和有關裝備要符合國家和行業(yè)標準。4.通過安全檢查,及時發(fā)現(xiàn)安全隱患,防止發(fā)生火災、爆炸等事故。5.對押運財物置放、運輸的條件、環(huán)境等情況,進行巡視檢查,防止發(fā)生擠壓、丟失等事件。6.對押運的財物要進行清點、核對,防止出現(xiàn)差錯。
五、保安押運任務實施前的準備
為了順利、圓滿地完成押運任務,必須做好以下幾項準備工作:1.勘察。保安公司承接押運任務后要進行勘察??辈旃ぷ骶唧w由保安公司組織開展,公司主管押運、勤務、安全、業(yè)務的相關人員以及押運人員均應參加??辈斓膬热莅ㄑ哼\任務的性質、類型、起運地、目的地,受運物品的數量及特殊要求。此外,還要通過勘察選擇交通工具,實地勘察運行路線,掌握單程距離及時間、物品交接的位置及迂回路線、沿途周邊的社會治安情況等。2.制訂押運方案。勘察后,要按照押運規(guī)范制定具有針對性的執(zhí)勤方案、消防方案和應急預案。具體內容如下:(1)確定交通工具。以現(xiàn)金押運為例,保安公司可根據所押款項和網點的情況選擇運鈔車的車型。(2)確定槍彈及其他械具的配備。根據押運任務的性質、保安員的人數、承擔風險的程度和客戶單位的要求等情況,確定配備防暴槍的數量。(3)制訂較為完備的通訊聯(lián)絡方案。常用的有GPS全球定位系統(tǒng)和數字電臺。押運途中,指揮員可隨時通過GPS監(jiān)測押運車的位置和狀態(tài),押運車也可以通過數字電臺及時向保安公司指揮室報告情況。(4)明確押運各環(huán)節(jié)、起運地和目的地。按照客戶單位的要求和保安公司的勤務規(guī)范確定押運各環(huán)節(jié),制訂執(zhí)勤方案。明確貨物裝卸時的護衛(wèi)要求,突出對交接環(huán)節(jié)的要求,嚴格劃分責任。(5)制訂消防方案。根據所押物品的材質和押運工具情況,制訂消防方案,明確保安員在消防方案中的職能,遇有火災,立即啟動消防方案。(6)制訂應急預案。根據所押物品的性質、材質等情況,結合押運經驗,制訂較為完善的應急預案。主要包括防盜搶預案、車輛事故預案、自然災害預案等。(3)領取各種押運所需的法律文書、法定證件、武器裝備。(4)做好啟運前的交接工作。
1. 承接押運任務后需要了解:發(fā)貨部門名稱、物資種類、性質、價值、數量、代號、運輸工具,到達目的地的運行路線,出發(fā)及到達時間;收貨單位名稱、詳細地址、代號;對押運的要求和應注意的問題。3. 與發(fā)貨部門人員共同清點財物的數量,檢查財物包裝密封標記等是否完好,如發(fā)現(xiàn)問題,應向客戶單位提示并做好記錄。裝物時保安員要在場點驗,以防發(fā)生漏裝或出現(xiàn)差錯。4. 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具和通訊器材,并保持完好有效。5. 押運人員坐在指定位置,注意觀察途中情況的變化。在押運途中押運人員應保持高度警惕,注意觀察周圍情況,特別是通過橋梁、隧道、港口以及車輛(船舶)減速時要加強觀察,遇到危險情況應在險情排除后再通過,防止發(fā)生失誤。6. 車輛(船舶)臨時停駛時應加強對物資的警戒。駕駛員應將車輛(船舶)停到安全位置。押運人員不下車(船),時刻觀察周圍情況,采取相應的警戒措施加強防范,防止違法犯罪嫌疑人進行搶劫、搶奪或其他破壞活動,防止偷竊、哄搶等事件的發(fā)生。7. 運輸途中押運人員要注意查看押運物品,檢查物品有無移動、遺失,包裝、鉛封是否完好,發(fā)現(xiàn)問題應立即查明原因,做好檢查登記,有異常情況及時報告。8. 押運途中需暫時停留,應根據??康奈恢?、周圍情況、采取相應的警戒措施加強防范。途中遇財物中轉、改換交通工具的,必須辦理交接、轉換手續(xù),并在現(xiàn)場實施監(jiān)督。9. 押運途中遇物品中轉、改換交通工具時,應立刻組織保安員進行站位、警戒,迅速對所押物品形成安全區(qū)域。車長要按照方案要求妥善辦理交接、轉換手續(xù),并在現(xiàn)場實施監(jiān)督。押運人員需要就餐、飲水或處理其他生活事宜時,應輪流進行。武裝押運人員應妥善保管槍支。10. 多輛汽車押運時,要保持行車間距,防止外部車輛加入押運隊伍。要根據實際情況,妥善安排行車、停車時間。遇有人員要求搭乘押運車輛時,應堅決拒絕。 11. 對押運財物實行監(jiān)控。保安員在裝載時和裝載后,不得離開所押運的財物;必須離開時,應在保證押運財物安全的前提下輪換進行。12. 物品抵達目的地后,押運人員仍要加強警戒,嚴密觀察周圍動態(tài)。在辦理交接手續(xù)之前,禁止無關人員接近物品。卸貨時,押運人員進行站位、警戒,確保所押物品在安全區(qū)域內。押運人員要與客戶單位工作人員共同清點物品數目,檢查包裝狀況。經對方確認無誤后,共同在收貨單據上簽名蓋章。押運中發(fā)生意外事件,要采取有效措施確保物品安全,并及時與當地公安機關或有關部門聯(lián)系,妥善處理。1.押運中發(fā)現(xiàn)可疑人員或車輛時,押運人員要高度警惕,做好應急準備,立即向本單位報告,并嚴密監(jiān)視可疑人員或車輛動態(tài),必要時可報警求助。2.押運途中發(fā)生交通事故,要嚴密看管所押物品,確保安全,及時與事發(fā)地公安機關聯(lián)系,說明情況,并及時向本單位報告。3.押運途中發(fā)生押運物品丟失,應立即報警,并及時向本單位報告。4.押運途中遇有對押運物品的不法侵害,應按預案要求處置并立即報警。5.押運途中押運物品發(fā)生火災、爆炸等事故,押運人員應搶救傷員和物品,并立即報警,同時向本單位報告,要保護好現(xiàn)場,做好記錄。6.當因客觀原因無法按時抵達目的地時,押運人員要及時向本單位報告并說明情況。1.保安押運公司應當建立健全槍支彈藥、押運服務管理制度、押運崗位責任制度、專職押運人員管理制度和緊急情況應急預案,加強對專職押運人員的教育培訓管理,提高專押運人員的業(yè)務素質和職業(yè)道德水平。2.保安押運公司應當定期開展緊急情況預案演練,提高預防和處置各類突發(fā)事件的能力。3.保安押運公司應當建立專職押運人員檔案管理、心理健康輔導測試等制度,并將人員信息錄入保安監(jiān)管信息系統(tǒng)。4.專職押運人員檔案應當保存至自其離職之日起5年以上;原因不明自行離職的,應當保存至自其離開公司之日起10年以上。5.保安押運公司應當運用現(xiàn)代科學技術,加強專職押運人員防護裝備和運營服務安全設施建設,確保武裝守護押運服務安全。1.專職押運人員應當符合《保安服務管理條例》和《專職守護押運人員槍支使用管理條例》規(guī)定的條件和要求,依法取得保安員證和公務用槍持槍證。2.專用押運車輛駕駛員應當依法取得保安員證,并符合下列條件:(一)取得相應準駕車型駕駛證并具有2年以上駕駛經歷;(四)身心健康,無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車安全的疾病史。3.保安押運公司依據相關規(guī)定招錄專職守護押運人員和專用押運車輛駕駛員,招錄專職守護押運人員和專用押運車輛駕駛員的,應當進行安全背景審查和身心健康測試。4.專職押運人員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本規(guī)定,進行崗前和在崗學習培訓,掌握槍支使用、守護押運服務知識和專業(yè)技能。5.專職押運人員執(zhí)行武裝押運任務時,應當依法佩帶槍支,攜帶保安員證和公務用槍持槍證,身著制式保安員服裝,穿戴防彈衣、防彈頭盔等防護裝備。(1)嚴格執(zhí)行守護、押運工作流程和操作規(guī)范制度,不得允許無關人員進入值班守護區(qū)域或者專用押運車輛,不得擅離職守或者改變行車路線;(2)嚴格執(zhí)行槍支彈藥領取、使用、交還、保管等安全管理規(guī)定;(3)嚴禁守護期間或者押運途中處理與守護押運任務無關的其他事務;(5)嚴禁泄露守護、押運工作秘密,嚴禁泄露客戶單位實體建筑、安防設施建設情況和內部安全保衛(wèi)制度及客戶要求保密的其他信息。7.專職押運人員在服務過程中遇有不法侵害或者干擾,發(fā)現(xiàn)守護區(qū)域內的違法犯罪行為或者治安、交通、災害事故等情況,應當立即報警,并采取有效措施,確保人員、槍支彈藥及守護押運目標的安全。8.專職押運人員遇有襲擊、搶劫等危害守護押運物品、所攜帶槍支彈藥和人員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行為時,可以依據《專職守護押運人員槍支使用管理條例》規(guī)定使用槍支。專職押運人員遇到前款規(guī)定情形使用槍支后,所在保安押運公司應當立即報告所在地公安機關;押運員使用槍支發(fā)生人員傷亡的,公安機關應當及時報告檢察機關。9.專職押運人員離職的,應當提前30日告知所屬保安守護押運公司,并對公司業(yè)務和內部管理制度承擔保密義務。1.保安押運公司應當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相關標準規(guī)定,配備、保管、使用槍支。2.保安押運公司應當記錄槍支配備、保管、使用情況,并將信息錄入保安監(jiān)管信息系統(tǒng)、槍支管理信息系統(tǒng)。3.保安押運公司應當按照規(guī)定,向所在地公安機關申報槍支彈藥購置計劃,申請核發(fā)守護押運人員持槍證件。4.保安押運公司設立從事武裝守護押運服務的分公司的,應當接受所在地公安機關對分公司依法配備槍支彈藥的日常監(jiān)管。5.保安押運公司跨省、自治區(qū)、直轄市開展經營服務的,應當接受經營服務地公安機關對依法配備槍支彈藥的日常監(jiān)管。6.保安押運公司不得將依法配備的槍支彈藥出租、出借、抵押或者轉讓。7.保安押運公司因破產、解散等原因終止的,應當將槍支彈藥連同持槍證件一并上繳原審批公安機關。1.保安押運公司從事保安押運服務,應當使用符合法律法規(guī)和國家標準、行業(yè)標準規(guī)定的專用押運車輛,按規(guī)定進行機動車注冊登記,并保障車輛性能良好。2.專用押運車輛提供押運服務時,應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接受公安交管部門管理;遇有公安機關設卡盤查的,應當接受檢查并報告所屬公司。3.專用押運車輛的防彈、防爆級別應當符合不同押運物品的安全要求。4.專用運鈔車除應當符合前款規(guī)定要求外,還應當配備無線通訊、衛(wèi)星定位、無線報警、行車記錄等符合營運安全和服務要求的安全裝置。專用運鈔車應當在運鈔艙、駕駛艙內和車體前后設置安裝符合相關標準的視頻監(jiān)控與錄音設備。5.專用運鈔車應當使用省級公安機關統(tǒng)一規(guī)定的顏色、外觀標識,噴涂“武裝押運”字樣和公司名稱,但不得噴涂與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相同或者相類似的外觀制式、標志圖案。1.保安押運公司應當依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相關規(guī)定開展經營服務,不得超范圍提供武裝守護押運服務。2.保安押運公司開展經營服務,應當與客戶單位簽訂武裝押運服務合同,明確服務項目、要求和期限及雙方的權利、義務。3.保安押運公司應當對客戶單位要求提供服務的合法性進行核查,對違法的服務要求應當拒絕,并向公安機關報告。4.保安押運公司應當嚴格履行服務合同,無正當理由不得中止服務。因客戶單位原因,保安押運公司需要中止服務的,應當提前15日告知客戶單位;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導致服務中斷的,應當及時告知客戶單位,配合客戶單位采取應急處置措施。5.保安押運公司應當依法履行服務合同,嚴禁轉包或者變相轉包守護押運業(yè)務。6.保安押運公司和專職押運人員應當按照武裝押運操作規(guī)程規(guī)定及與客戶單位簽訂的服務合同約定,開展押運服務。7.保安押運公司提供押運服務時,每輛押運車輛應當配備2名以上專職武裝押運人員,嚴格執(zhí)行相關安全管理規(guī)定。提供特別重要或者數額較大、路途較遠、地形復雜的押運服務時,應當酌情增加護衛(wèi)力量。8.保安押運公司為銀行業(yè)金融機構和其他企事業(yè)單位提供接送款和現(xiàn)金押運服務,被服務單位沒有設置對外封閉的運鈔車停放區(qū)的,應當實行武裝護衛(wèi)制度。9.專用押運車輛押運途中發(fā)生故障或者事故,不能即刻修復、處理的,押運人員應當立即報告所屬公司,并立即通知客戶單位;所押運現(xiàn)金或者有價證券數額巨大,或者所押運物品特別貴重或者危險的,應當立即報告公安機關。10.保安押運公司對在守護押運服務中獲知的國家秘密、商業(yè)秘密及客戶單位明確要求保密的信息,應當予以保密。11.保安押運公司對在押運服務中形成的監(jiān)控影像資料、報警記錄應當依法留存30日以上,不得刪改或者擴散。12.專職押運人員更換或者離職的,保安押運公司應當立即將相關信息告知客戶單位,并廢止或者更換離職人員提供服務所使用的證件和權限卡。13.保安押運公司應當結合經營服務和客戶單位所在地人力資源、槍支彈藥、車輛等成本,依法與客戶單位合理商定服務價格。14.保安押運公司應當根據服務項目和安全風險,建立健全與押運目標價值相匹配的安全保險制度。15.保安押運公司提前終止服務合同,或者因破產、解散等原因不能履行服務合同的,應當提前3個月告知客戶單位,并報告經營服務地設區(qū)的市級公安機關,配合做好武裝押運服務接續(xù)工作。